在经济发展的浪潮中,暴利的高利贷犹如一只垂涎三尺的怪兽,导致众多经济困难者深陷其中。近日,有部分专家学者以“自救”为名,提出“高利贷怎么样能不还”的问题,试图规避法律责任。这种所谓的“自救”方案看似缓解了当下的困境,实则犹如饮鸩止渴,会将个人推向更为险恶的深渊。
我们必须明确,通过签订“阴阳合同”的方式实现贷款利率的“合法化”是不可取的。阴阳合同是指高利贷交易双方在签订的合同上有正常的利率,而私下又约定更高的利率,用以规避法律监管,以达到利益最大化的目的。这种做法违反了《合同法》和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不具有法律效力。一旦借款人违约,高利贷公司将提起诉讼,而借款人无法以合同为凭证进行抗辩,只能独自承担法律责任。
一些人提倡使用“借新还旧”的策略,即以新的贷款来偿还旧的高利贷,试图摆脱债务困境。这种做法极易导致“债务滚雪球”,形成恶性循环。一旦借款人无法偿还新贷款,将面临更为严重的后果,如财产被查封、资产被拍卖,甚至可能遭受刑事处罚。
面对高利贷,我们应当自觉远离,在遭遇债务危机时,积极寻求合法途径,借助法律手段解决。例如,借款人可以申请债务重组,通过协商与债权人达成一致,将债务转化为不同形式的资产或贷款,延长还款期限,降低还款压力。同时,借款人还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,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,避免受到高利贷的侵害。借款人还可以向当地金融监管机构举报非法高利贷行为,促进金融环境的净化,避免更多的无辜者上当受骗。
在面对高利贷时,我们必须擦亮双眼,提高警惕,选择正确的路径解决问题,才能避免陷入更深的泥潭。同时,借款人应当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,增强法律意识,勇敢面对自身的财务问题,积极寻求合法途径解决问题,而不是寄希望于“自救”方案。当我们远离非法高利贷,选择合法手段解决问题时,才能真正实现人生价值,避免成为金融陷阱的牺牲品。